全校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规范会计核算,全面及时地反映财务收支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和审计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发票报销期限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需要报销的发票,原则上在当年报销。即以发票上所登载的开具之日为准...[详细]
全体在职教职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为确保教职工正常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红利,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各位教职工需在手机APP软件“个人所得税”上,对2022年个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确认。请各位教职工及时确认自己的专项附加扣除信...[详细]
全校各单位:为保证2021年财务决算的编报和2022年学校预算的下达,2021年报销截止日期为12月20日。同时,按上述时间,清理个人借款和部门借款。另请各单位及个人及时报销清理项目余额小于100元(含100元)的项目,否则学校年底将统一收回。望合理安排报账...[详细]
2021级新生: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欢迎您!受郑州市疫情防控影响,为确保您尽早收到录取通知书,您的个人建行卡不再随录取通知书邮寄,改为开学报到时发放。请您于开学前五日内采用微信缴费方式缴纳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财务处...[详细]
省直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为进一步保障刚需购房家庭和长期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需求,确保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按照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45次会议决议要求,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部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详细]
各相关单位: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活动,践行“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教育活动要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财务工作人员与广大师生的联系与交流,切实为我校师生解决财务业务中的困惑与难题,提升财务处服务师生的工作能力与水平,经调查研究,现决定实...[详细]
为提升我校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报销入账效率,简化办理流程,实现资产与财务数据无缝对接,财务处于2021年6月1日起开通资产报销功能。部门和职工购买资产后,首先通过资产管理处验收并取得“固定资产入库单”,然后在“网上报账系统”中,通过“资产报销...[详细]
各位老师:由于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对个人所得税相关税率标准及政策进行了调整。我校按照税务总局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个税计算方式进行调整,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一、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范围包括每月工资薪金所得和通过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详细]
各位老师: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已开始,汇算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接税务局通知,我校今年还有部分老师未进行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请各位老师在手机上及时进行汇算操作,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汇算操作,对于需补税的老师将会征收滞纳金,并对个人...[详细]
全校各单位:网上(薪酬)申报系统经过软件升级,目前已可以正常办理各类收入发放业务(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现将受理时间调整如下:1、网上(薪酬)申报系统受理接单时间由原来每月15日至28日调整为每月5日至20日(其他时间不受理网上(薪酬)申报系统...[详细]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简化报账流程,节约教职工报账时间,实现财务报销“零等待”。自2021年3月日29(周一)起,财务处正式启用自助投单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投递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00(每周五下午暂停投递)二、投...[详细]
全校各单位:现将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防止岁末年初突击花钱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单位对照共性问题清单认真核查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如存在问题,填写《部门岁末年初突击花钱问题自查情况表》(附件2),并深入剖析成因,制定整改计划...[详细]
全校各有关单位: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豫财效[2021]1号)要求,为健全绩效评价常态化机制,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开展2020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如下:一、自评对象...[详细]
省直缴存职工:为贯彻落实住建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共享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通知》(建房〔2020〕61 号)精神,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功能,参照郑州市《关于提高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额度的通知》,结合省直中心实际,现就租赁住房提取...[详细]
全校在职教职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为确保教职工正常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各位教职工需在手机APP软件“个人所得税”上,对2021年个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确认。如需变更信息,请及时变更。若未及时确认,那么已填...[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