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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浏览次数:


 

全校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豫财效[2021]1号)要求,为健全绩效评价常态化机制,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开展2020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评对象

本次绩效自评评价对象为2020年度省级财政批复绩效目标的所有项目(见附件1:2020年度绩效自评项目清单)。

二、组织实施

本次绩效自评工作采取三级管理模式,具体职责如下:

1.项目资金使用单位及个人

做好自评基础工作,根据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收集绩效自评相关资料,并填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将陆续发送至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工作便签)提交给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2.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及时转发绩效自评相关表格,并做好沟通、协调,按要求汇总绩效自评相关资料,并提交至财务处。

3.学校财务处

做好绩效自评整体管理工作,根据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提交的自评材料,统一填报系统;及时与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沟通,补充、完善相应项目自评资料;确保按时、高质完成此次自评工作。

三、注意事项

1.各相关单位及个人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绩效自评工作,为以后年度的项目资金申请打好基础。

2.各相关单位及个人要通过绩效自评,总结经验,发现并解决问题,切实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四、报送资料

此次报送资料统一提供电子版,无需提供纸质版。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EXCEL版);

2.实证资料,请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中的一级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及满意度指标分别收集整理形成3个PDF。

五、报送时间

项目资金使用单位及个人于3月23日(星期二)前将资料打包发送至各归口管理部门;各归口管理部门于3月25日(星期四)前将电子资料打包发送至财务处王玥、王永华OA工作便签。

联系电话:61912965,61912967

财务处

2021年3月16日

 附件1:2020年度绩效自评项目清单.docx

 附件2:项目单位自评表填报注意事项.docx

 附件3: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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