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豫财效[2021]1号)要求,为健全绩效评价常态化机制,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开展2020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评对象
本次绩效自评评价对象为2020年度省级财政批复绩效目标的所有项目(见附件1:2020年度绩效自评项目清单)。
二、组织实施
本次绩效自评工作采取三级管理模式,具体职责如下:
1.项目资金使用单位及个人
做好自评基础工作,根据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收集绩效自评相关资料,并填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将陆续发送至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工作便签)提交给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2.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及时转发绩效自评相关表格,并做好沟通、协调,按要求汇总绩效自评相关资料,并提交至财务处。
3.学校财务处
做好绩效自评整体管理工作,根据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提交的自评材料,统一填报系统;及时与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沟通,补充、完善相应项目自评资料;确保按时、高质完成此次自评工作。
三、注意事项
1.各相关单位及个人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绩效自评工作,为以后年度的项目资金申请打好基础。
2.各相关单位及个人要通过绩效自评,总结经验,发现并解决问题,切实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四、报送资料
此次报送资料统一提供电子版,无需提供纸质版。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EXCEL版);
2.实证资料,请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中的一级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及满意度指标分别收集整理形成3个PDF。
五、报送时间
项目资金使用单位及个人于3月23日(星期二)前将资料打包发送至各归口管理部门;各归口管理部门于3月25日(星期四)前将电子资料打包发送至财务处王玥、王永华OA工作便签。
联系电话:61912965,61912967
财务处
2021年3月16日
附件1:2020年度绩效自评项目清单.docx
附件2:项目单位自评表填报注意事项.docx
附件3: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