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校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报销入账效率,简化办理流程,实现资产与财务数据无缝对接,财务处于2021年6月1日起开通资产报销功能。
部门和职工购买资产后,首先通过资产管理处验收并取得“固定资产入库单”,然后在“网上报账系统”中,通过“资产报销”功能,依据“固定资产入库单号”申请财务报销。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附件:网报资产报销系统操作步骤。
财务处
2021年6月1日
上一条:财务处关于实施《财务联系人工作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个人所得税相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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