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师生水平,规范各类收入的发放与税务管理,经过前期系统调试等准备工作,现决定试运行网上申报系统。具体安排如下:一、试运行时间从7月1日起开始试运行网上申报系统,届时将不再接收通过网上报账系...[详细]
各学院、各位同学: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的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关于毕业生离校工作的相关要求,经学校研究,现就我校2019-2020学年疫情防控期间住宿...[详细]
学校各单位: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合同管理办法(试行)》(校资〔2016〕12号)相关规定,校内单位或个人对外签订合同时必须以学校名义签订并加盖学校合同专用章,如著作出版费等涉及报销业务的,请按规定执行。[详细]
各位老师:近期有老师反映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无法显示验证码,针对这一问题,我们特别制作了《增值税发票查验操作步骤》,请及时查看。附:增值税发票查验操作步骤.pdf[详细]
全校各单位:为规范报销业务,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凡涉及工会福利费报销业务的,如看望生病住院教职工发放慰问金或慰问品等,均需使用网报系统进行报销。经办人先行打印好网上报销单,连同《郑州航院看望生病住院教职工慰问金发放表》(工会网站“资料...[详细]
全校教职工:2020年1月,在发放教职工2019年年终薪酬时,由于254位教职工(见附件)未将自己的工资卡变更为I类卡(银行卡的I、II、III类是2016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对各商业银行卡作出的功能规定),导致年终薪酬未能及时发放到本人工资卡中。考虑到疫情防控...[详细]
为简化办事流程,方便教职工网上报销,经系统调试,教职工新办或更换公务卡后,可自行将卡号录入网报系统。具体操作详见视频。注意:1、公务卡卡号必须在第一行录入,且需连续录入,不要有空格。2、教职工录入卡号后,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公务卡到结算科(1...[详细]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为确保在职教职工正常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请于2019年12月31日前,确认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相关操作如下:1.手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2.进入个人所得税APP,在首页点击“2020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详细]
学校各单位:为解决在职教职工二类工资卡存取受限问题,经研究决定,现提供两种方案供大家选择:方案一:教职工自行到建设银行将本人名下一类卡降为二类卡,将二类工资卡升级为一类工资卡(无需登记);方案二:教职工登记本人名下一张现有的建行一类卡卡...[详细]
全校各单位:为保证财政公用经费的支付和2020年学校预算的下达,2019年个人报销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2019年部门报销截止日期为12月20日。同时,按上述时间,清理个人借款和部门借款[详细]
全校各单位:河南省财政厅印发了《河南省省级评审专家劳务费管理办法(试行)》(豫财办[2018]41号)和《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费用报销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9]68号),经研究决定,我校参照执行以上两个文件。同时明确规定:校内人员参加《河...[详细]
东校区专家公寓未补交房款住户:我校东校区专家公寓收交房款工作已于2019年9月24日至2019年9月27日、10月10日集中收款5天,目前尚有117户未交房款,经研究决定再安排一天统一集中收款,不在郑州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缴款,请大家相互转告。时间为2019年11月...[详细]
全校各单位:按照财政厅支付局近期审核监控提示,现对以下三类支出报销具体要求如下:1、报销公务接待费,需提供接待公函、发票、消费明细及相关审批手续;2、报销会议费,需提供会议通知、协议、发票及相关审批手续;3、报销培训费,需提供培训计划、培训...[详细]
为提升高校人才培养的实践育人,促进学生知识、能力和素养的达成,郑州航院财务处依据教育部等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文件精神,设立财务实践教学基地,为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毕业生提供顶岗实习平台。一、招收...[详细]
全校各单位:为保证报销单据的合规性,请尽量开具机打发票;对于零星取得的定额发票,应及时填写付款单位、日期等信息,信息不全的票据将不予报销。[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