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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关于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住宿费退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6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的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关于毕业生离校工作的相关要求,经学校研究,现就我校2019-2020学年疫情防控期间住宿费退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退费范围:2019-2020学年全体在校生。

二、退费原则

1.毕业生住宿费

2020届毕业生,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缴纳的住宿费全部退还。

2.非毕业生住宿费

非毕业生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已缴纳的住宿费,在新学期开学缴费时予以减免。

三、2020届毕业生退费程序

1.财务处将2020届毕业生住宿费退费信息表发送至各学院书记OA便签,由学院通知所属学生核对信息。

2.各学院核对后,将正确信息反馈至财务处李艳艳OA便签

3.财务处办理退费,及时将住宿费退至学生本人建行卡(学费卡)。

财务处

202065

 

上一条:关于试运行网上申报系统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严格执行《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合同管理办法(试行)》(校资〔2016〕12号)相关财务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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