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保证财政公用经费的支付和2020年学校预算的下达,2019年个人报销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2019年部门报销截止日期为12月20日。同时,按上述时间,清理个人借款和部门借款。
上一条:关于变更建行二类工资卡卡号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参照执行河南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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