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函〔2024〕98号)文件要求,为扎实做好2023年度学校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一、总体要求(一)强化组...[详细]
全校教职工:自2024年1月1日起,国家税局对个人所得税扣缴客户端进行了全面升级,增加了手机号强制校验功能。为保证我校税务申报工作顺利进行,请各位老师在办理校外人员及学生劳务费业务时,网报单务必填写收款人真实手机号码。对于不按要求填写影响税务...[详细]
全校教职工:财务处将于今晚20:00开通网报平台。从1月16日(周二)开始接收投单,报销仅限于横向课题业务,投单截止时间为1月19日(周五)下班前。财务处2024年1月15日[详细]
全校各位老师: 近期接到税务机关通知,我校有部分老师在往年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出现重复享受的情况。比如赡养老人,自己有多个兄弟姐妹,但是填报时自己选择是50%扣除比例,其他的兄弟姐妹也是填写的一样,这样就会出现一个老人的扣除比例超过100%...[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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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为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与服务水平,学校财务经研究决定,在部分财务项目“项目名称”开头设置了使用期限标识,以便于各单位及各位老师明确资金使用期限,及时合理使用资金,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对各类项目资金使用期限标识...[详细]
全校各单位:本年度报销投单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财务处将集中进行年终账务清理、年度数据结转、财务报告和决算报表编制工作。请各单位提前做好相关准备,恢复报销投单时间另行通知。 财务处2023年11月28日[详细]
全校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元器件、试验件等商品报销流程,规范填写《商品验收单》,经与科技处、社科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协商,现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对元器件、试验件的报销及《商品验收单》的填写作如下要求:1.单次购买金额在500元以上(含500元)的商品...[详细]
全校各单位:根据学校中层干部请销假报备相关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层干部参加各类培训、研讨会和论坛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财务报销工作实际,简化报销流程,现对中层干部差旅费报销所需提供资料作如下调整:1.需增加提供《郑州航院处级干部请销...[详细]
全校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合同签订涉及学校基本户相关信息(尤其是开户行地址)的填写,现对我校工行基本户相关信息进行明确:开户名: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账 号:1702621509024904667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大学路支行开户行联行号:1024...[详细]
全校各单位:根据《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市监〔2023〕65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持续维护良好的教...[详细]
全校各单位:新学期开学在即,为更好地服务师生,特邀请建行金海支行为郑州航院提供专属金融服务,具体通知如下:一、时间:9月5日至9月6日,10:00–17:30。二、地点:财务处109房间三、服务内容:1.为新入职教职工办理银行卡、公务卡。2.为全校老师及20...[详细]
各位同学:新学年即将开始,为做好学生学杂费收缴工作,方便同学们缴费和顺利报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缴费时间自即日起至开学二、缴费项目(一)2023级新生:1.本科生:学费、住宿费、体检费;2.研究生:学费、住宿费(二)在校生:学费、住宿费...[详细]
本通知修改了住宿费标准人员的分类情况,其他内容与《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差旅费管理细则(修订)》(校财字[2022]12号)不变[详细]
2023年财务处暑假值班表及备注1.考虑报销处理流程周期等原因,财务处将于7月7日下班前停止接单;2.假期财务处只处理工资、社保、水电费等对公业务,其他业务暂不受理;3.期刊版面费业务先用“个人工资卡”转账支付,开学后持发票及相关版面费资料报销,时...[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