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根据学校中层干部请销假报备相关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层干部参加各类培训、研讨会和论坛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财务报销工作实际,简化报销流程,现对中层干部差旅费报销所需提供资料作如下调整:1.需增加提供《郑州航院处级干部请销...[详细]
全校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合同签订涉及学校基本户相关信息(尤其是开户行地址)的填写,现对我校工行基本户相关信息进行明确:开户名: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账 号:1702621509024904667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大学路支行开户行联行号:1024...[详细]
全校各单位:根据《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市监〔2023〕65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持续维护良好的教...[详细]
全校各单位:新学期开学在即,为更好地服务师生,特邀请建行金海支行为郑州航院提供专属金融服务,具体通知如下:一、时间:9月5日至9月6日,10:00–17:30。二、地点:财务处109房间三、服务内容:1.为新入职教职工办理银行卡、公务卡。2.为全校老师及20...[详细]
各位同学:新学年即将开始,为做好学生学杂费收缴工作,方便同学们缴费和顺利报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缴费时间自即日起至开学二、缴费项目(一)2023级新生:1.本科生:学费、住宿费、体检费;2.研究生:学费、住宿费(二)在校生:学费、住宿费...[详细]
本通知修改了住宿费标准人员的分类情况,其他内容与《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差旅费管理细则(修订)》(校财字[2022]12号)不变[详细]
2023年财务处暑假值班表及备注1.考虑报销处理流程周期等原因,财务处将于7月7日下班前停止接单;2.假期财务处只处理工资、社保、水电费等对公业务,其他业务暂不受理;3.期刊版面费业务先用“个人工资卡”转账支付,开学后持发票及相关版面费资料报销,时...[详细]
各位同学:为了更加准确高效地为大家发放各类奖助学金、劳务费以及退还毕业生一卡通余额等,同学们因银行卡丢失等原因补办新的银行卡后,请及时关注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按照提示更新银行卡号。详细操作见财务处首页导航栏“学生服务”\“登记或变更银行卡号...[详细]
省直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经研究,决定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和贷款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细]
各归口管理部门、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豫财效〔2023〕2号)要求,学校财务决定开展2022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自评对象所有省级预算项目资金(《20...[详细]
各位老师: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已开始,汇算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请各位老师在手机APP“个人所得税”上及时进行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操作,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汇算操作,对于需补税的老师将会征收滞纳金,并对个人征信产生影响。望各位老师看到...[详细]
全校各单位:为进一步提高财务服务师生能力,规范财务报销等业务,提高财务工作效率,财务处拟举办“财务培训交流会”,具体事宜安排如下:一、会议时间3月23日(周四)下午3:00。二、会议地点综合楼221会议室三、参会人员各单位财务联系人四、会议资料(...[详细]
全校各单位: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近期教育收费管理工作的提示函>》(教函〔2023〕8号,以下简称《提示函》)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工作,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学校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教...[详细]
全校在职教职工:一、开立建行商业个人养老金账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5部门于2022年10月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个人通过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后,可向资金账户缴费、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个人养老金制度是政府政策支持、...[详细]
全体在职教职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为确保教职工正常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红利,请您于2022年12月31日前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对2023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修改、确认。由于存在APP升级调整、个人信息变化或之前申报信息有误等情况,建...[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