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简化办事流程,方便教职工网上报销,经系统调试,教职工新办或更换公务卡后,可自行将卡号录入网报系统。具体操作详见视频。
注意:
1、教职工录入公务卡卡号后,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公务卡到结算科(106房间)由工作人员将相关信息录入支付系统。
附:操作视频(见下方)
下一条:关于网上报销项目授权有关事宜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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