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已开始,汇算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
请各位老师在手机APP“个人所得税”上及时进行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操作,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汇算操作,对于需补税的老师将会征收滞纳金,并对个人征信产生影响。望各位老师看到通知后互相转告尽快完成汇算操作。
如有疑问请联系财务处财务科侯坤鹏、李艳艳,电话61912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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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年度汇算 纳税人自主办税照着做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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