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近期教职工在使用网上(薪酬)申报系统中反馈的问题,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如需给在校学生发放酬金(如课题助研费等),请在学生模块操作;如需给已经毕业离校的学生(属于校外人员)发放酬金,请联系财务处李艳艳老师(办公电话:61912981)将学生信息修改为“毕业”状态,经办人次日即可在校外人员模块进行相应操作。
二、当月单据当月报销,如当月未能及时报销,请删除原申报单据后重新申报制单。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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