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经与软件公司、其他院校进一步沟通,结合本校教职工反馈的问题,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人员分类
(一)校内人员:主要包括在编人员、人事代理、劳务派遣人员
(二)学生
(三)校外人员:主要包括学校及院系聘任兼职教师、纯校外人员(如评审、学术报告等校外人员)
二、发放项目及适用税种
(一)校内人员发放其他工薪收入,均按照工资薪金收入计税;
(二)学生发放各类学生酬金(如课题助研费等)均按照劳务报酬计税;
(三)校外人员发放各类劳务费均按照劳务报酬计税;
三、外教、离退休人员仍暂时按照原模式发放;学生奖助学金、勤工助学金等仍暂时按照原模式发放。
四、网上申报系统需要项目负责人授权,经办人才能在系统中选取相应项目进行申报发放。
五、经办人按照人员类别分别对应系统中相应模块申报发放各类薪酬。
后期还将与软件公司沟通,进一步优化系统。希望相关人员尽快熟悉相关操作,按要求进行申报。
特此通知。
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