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中共河南省纪委 河南省监察厅 河南省预防腐败局关于加快推进省级预算单位落实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豫财支付〔2013〕21号)文件精神,从10月份开始,省财政原则上不再办理向职工借记卡或单位代发工资户划转公务报销支出和公务活动个人借款,以进一步加快推进公务卡改革的落实工作。
我校于2010年开通公务卡业务,但是,部分教职工首次办卡后并未激活(这部分教职工原卡到期后,银行今年年初未邮寄新卡),还有部分老教职工及新入校教职工尚未办理公务卡,以及个别教职工公务卡丢失的现象。请各单位派专人于9月11日(下周三)前到财务处财务科领取《建行公务卡申请表》、《建行龙卡信用卡领用协议》,及时通知以上人员按样表要求填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A4纸格式,身份证正反面均需复印)一张,并将《信用卡团体办卡清单》(电子版、纸质版)及相关材料于9月13日(下周五)前统一报送到财务处财务科。
办卡教职工在填写《建行公务卡申请表》邮寄地址时,一定要填写详细的家庭住址或单位地址,以便及时邮寄到本人。公务卡将通过挂号信邮寄至本人,请按照说明进行电话激活即可使用。已办卡并激活能正常使用的教职工此次不需要再办卡。
按照上级(省纪委)的要求,我校决定从9月份开始实行公务卡报销。因此,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抓紧时间报送相关材料。
建行办卡咨询电话:68895740,68896658,13633838302;联系人:郎君
财务处
2013年9月6日
附件(见财务处财务公告栏):
1、《建行公务卡申请表》填写样表.jpg
2、信用卡团体办卡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