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2015年财务年终结账工作已基本完成,具备办理报账业务条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1月14日在东校区报账,1月15-17日在老校区报账。
2、寒假期间正常值班。
望周知
上一条:关于办理公积金卡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建行公务卡溢缴款取现相关事宜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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