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简化报账流程,缓解教职工排队报销现象,经研究决定,自12月5日起,学校财务试行投递式报销模式。现将具体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每天上午(工作日)
二、具体要求:
1、教工需提前将报销单据按相关要求粘贴整理好(注意:项目编号、审批签字、发票查验、公务卡汇总是否齐全),放入档案袋内;
2、档案袋封面需清晰标注报销人所在部门、报销人姓名、手机号,以方便及时沟通;
3、财务处会计核算中心每天上午由专人接收教职工报销单据,其他时间集中进行报销,不再接收报销单据。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