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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乱收费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1 来源:财务处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部署要求,扎实组织开展教育乱收费清理整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教育乱收费工作成果,持续强化教育收费行为监管,切实维护教育公平,根据河南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对2023年以来教育乱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及我省教育收费各项政策要求,通过排查及时发现学校教育收费存在的问题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教育收费管理制度,健全教育收费监督机制,保持学校康良好的教育收费环境。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4月12日。

三、重点内容

(一)排查时间范围。2023年1月1日至今。

(二)排查内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问题及学校各单位发生的教育收费项目是否合规。主要包括

举办校企合作,在学生缴纳的学费之外,学院、企业是否以校企合作办学名义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收费标准,以合作方名义向学生收取校企合作费、培训费、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校服、教材等代收费业务是否获取差价;中外合作办学是否存在超出收费标准收费问题;是否存在以实习为名义收取学生实习费情况和其他教育收费问题。

(三)问题整改。重点排查未按规定落实退费等情况,是否存在佐证材料和退费凭证缺少等现象;收费项目是否向财务部门报备;对之前出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并建立相关监督机制。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重视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深刻领会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深远意义,建立健全教育收费制度,依法依规进行收费,切实保护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

(二)责任落实到人。各单位(特别是机构和学院调整后的单位)要以此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为契机,全面摸排教育收费情况,梳理教育收费内容,对照工作重点进行排查严禁杜绝走过场等形式主义。

(三)健全制度机制。各单位要将教育收费工作明确到人,与财务处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对新增、变更或撤销的收费项目应及时做好沟通和报备工作。单位要建立健全教育收费风险防范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发现、处理学生及家长反映收费方面的问题,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依法依规妥善处置。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对本单位教育乱收费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4月12日前形成报告单位负签字加盖章)报送至综合110发现问题无须报送

联系人:侯坤鹏  61912968

 

                                  财务处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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