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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重复填报享受更正操作指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2 来源:财务处  浏览次数:


全校各位老师:

    近期接到税务机关通知,我校有部分老师在往年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出现重复享受的情况。比如赡养老人,自己有多个兄弟姐妹,但是填报时自己选择是50%扣除比例,其他的兄弟姐妹也是填写的一样,这样就会出现一个老人的扣除比例超过100%,形成重复享受。

    重复享受不符合税法规定。请各位老师核对清楚自己2019-2023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错误的请及时修改并重新汇算,往年多退的金额应及时汇算后按提示上交并会有滞纳金(万分之五每天)。

    请各位老师一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具体操作流程https://mp.weixin.qq.com/s/_5UZQ85LyJKqIGmCP74RuQ

    有问题请联系财务处李老师  电话: 61912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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