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关于确认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3 来源:  浏览次数: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为确保在职教职工正常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请于20191231日前,确认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相关操作如下:

1.手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

2.进入个人所得税APP,在首页点击“2020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如无修改可直接点击“一键确认”。

3.如有新增专项附加扣除,请在首页点击“申报专项附加扣除”字样,选择 “2020” 年度,进入相应界面按要求操作,最终确认即可。

4.填报完成相应信息后,可通过查询模块查询相应信息是否正确(提示:申报方式为“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扣缴义务人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联系电话:61912969

温馨提示:

1.注册时选择“人脸识别认证注册”,按要求填写信息。

2.注册后的登录名和密码一定要记牢。(登录名可任意取,密码为字母加数字加符号。)

3.新入职人员如在原单位填报过专项附加扣除,须及时更新受雇单位信息。

 财务处

20191223

    附件:个人所得税APP操作指引.pdf(见下方)


 

上一条:关于自行录入公务卡卡号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变更建行二类工资卡卡号的通知

关闭